一、共同债务人一方无力偿还怎么办
若在共同债务人中,其中一方无法清偿相应债务之时,剩余一方仍旧需秉持先前协议,根据约定来承担相应偿还责任。若是共同债务被视为连带债务的话,债权人将拥有权利去请求任何一位债务人全额负担起偿还责任。
在此种情形之下,有能力支付超出其应负担部分债务的债务人,将有资格去向其他共同债务人提出追偿的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
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当共同债务人中一方无力偿债时,另一方需按协议承担剩余债务。若债务为连带性质,债权人可要求任一债务人全额清偿。此时,超额支付的债务人可向其他共同债务人追偿其多付部分。
二、共同债务人能作为担保人吗
根据相关规定,共同债务人不得同时担任保证人的角色。
这是因为保证人的职责主要涉及对债务履行方面做出保证,而共同债务人则是在向第三方借款过程中,需承担相应债务责任的人。
这两者的法律定位存在冲突之处,无法通过同一人来实现这两种职责的统一。
因此,保证人和共同债务人之间不可兼任,这种情况下的借款合同虽然具备了合法性,但实际操作起来只会对共同债务人产生约束力,对于保证人而言其法律意义并不存在,进而导致担保条款丧失效力。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共同债务人离婚怎么判的
当处置涉及共同债务人婚姻破裂的事例时,法庭通常会依照事实情况作出相应裁判。首要事项便是明确债务是否被归类为夫妻双方共享之债款。若结论为肯定,则双方均须负责支付此款项。在清算财产分割事宜时,法庭将着重考量多个方面的因素:包括双方的经济状况、债务的成因以及各人的偿付能力等等。通常而言,共同财产应当予以公正划分,同时,共享债务亦应由双方共担。然而,若是某一方能提供证据证明该债务是由另一方独自支配或产生的,法庭便可能判定前者应当承担更高比例或所有债务。除此之外,若双方当事人能够达成共识,法庭也将会尊重并认可其所做出的决定。总结来看,司法裁决的最终结果将会受到多种具体因素的影响而有所不同。
当共同债务人中一方无力偿债时,另一方需按协议承担剩余债务。若债务为连带性质,债权人可要求任一债务人全额清偿。此时,超额支付的债务人可向其他共同债务人追偿其多付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