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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的要件是什么

时间:2025-03-12 点击:40 次
不当得利的要件是什么

一、不当得利的要件是什么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主要涵盖以下四个方面:

1.一方有利益获取:包含财产的正向增加,像获得财产权或者其他财产利益;还有财产的负向增加,例如债务的减少。

2.另一方遭受损失:同样包含积极损失,也就是现存财产利益的减少;以及消极损失,即财产本应增加却未增加。

3.获利与受损间存在因果关系:一方获利是另一方受损的缘由,另一方受损是一方获利的结果。

4.缺乏合法依据:既没有法律层面的依据,也没有合同等合法事由而获取利益致使他人受损。

需留意的是,在具体案件中需综合各种因素来准确判定是否构成不当得利。

二、不当得利的返还范围如何确定

不当得利的返还范围依据受益人主观状态有所不同。

若受益人为善意,即不知无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其返还范围以现存利益为限。现存利益指受益人

在返还时仍然存在的利益,若利益已不存在,受益人无需返还。例如,善意受益人将受领的财物消费,致使财物不存在,就无需返还该财物价值。

若受益人为恶意,即明知无法律根据仍取得不当利益,其应返还全部所得利益,即使利益已不存在,也不能免除返还义务。而且,若该不当得利造成受损人损失,恶意受益人还需赔偿损失。

若受益人先善意后转为恶意,其返还范围自知晓无法律根据时起,以恶意情况下的规则确定,此前按善意规则处理。

三、不当得利的返还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不当得利的返还范围根据受益人主观状态有所不同:

若受益人为善意,即不知无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仅需返还现存利益。现存利益包括原物及原物所生孳息,若利益已不存在,则无需返还。例如,善意受益人将受领的大米食用,因大米已不存在,便无需返还大米价值。

若受益人为恶意,即知道无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应返还全部利益,包括原物、孳息及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即使利益已不存在,也不能免除返还义务。比如恶意受益人将受领的电脑低价转卖,需返还电脑原价及转卖所得收益。

若受益人先善意后恶意,返还范围以恶意开始时存在的利益为准。

在探讨不当得利的要件是什么时,我们了解了其基本构成要素。然而,围绕不当得利还有不少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确定构成不当得利后,不当得利的返还范围该如何界定,是仅返还取得的利益本身,还是包括该利益所产生的孳息呢?另外,在实践中,若存在善意与恶意受领不当得利的不同情况,在返还义务上又有怎样的区别呢?这些都是与不当得利要件紧密相连的重要问题。要是你对不当得利的返还范围、善意恶意受领的返还义务等方面存在疑问,那就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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