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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催债:借钱不还担保人可以替还吗

时间:2025-01-02 点击:23 次
借钱不还担保人可以替还吗

一、借钱不还担保人可以替还吗

依据《中国民法典》第687及688条的明文规定,涉及借款合约的情况下,若已明确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需共同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则该保证人将有资格代为债务人偿还债务。

然而,若是一般的保证方式,保证人在主合同诉讼或仲裁尚未给出判决结果之前,或者在未针对债务人的资产进行法定强制执行程序且未能实现债务清偿之前,享有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除非出现法律条款中所列明的特定情况。因此,能否替代偿还债务主要取决于保证合同中的具体约定以及是否存在法律条款所规定的特殊例外情况。若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连带责任保证,那么保证人便应承担起连带责任,有资格代为债务人偿还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二、借钱不还担保人需负如何的责任

身为借款人未能按时归还贷款时,担保人有义务承担起偿还债务之责;

然而,若是属于一般性的保证人,仅在债权人对该笔债权争议提起诉讼之后,经由法院判决确立并请求强制执行,若强制执行亦无法满足债款需求时,方能展开关联义务,为债务人垫付欠款。《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

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三、借钱不还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后果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借款合同领域内,担保人为维护交易公平与社会稳定所起的作用至关重要。一旦借款人无法按期偿还贷款本息,作为担保人则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担保人须承担代为清偿债务的责任;其次,担保人可能会面临债权人提起的诉讼,要求其切实履行担保义务;再者,担保人的部分或全部财产可能会遭到司法机关的查封、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最后,担保人的个人信用记录也可能因此而遭受负面影响。值得强调的是,担保人实际承担的法律责任大小,将依据担保合同的具体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确定。在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之后,担保人有权向借款人进行追偿。

依据《中国民法典》第687、688条,若借款合约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可代为偿还。一般保证下,保证人在特定条件未满足前有拒绝权。是否替代偿还取决于合同约定及法律例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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